2008年11月17日 星期一

消費券 開發票的店皆可用

消費券 開發票的店皆可用
更新日期:2008/11/17 07:10 記者許玉君/台北報導
消費券政策即將拍板定案,行政院最新方向已經確定排富,僅適用家庭年所得一百二十萬元以下者;至於每戶發放金額,縮小至一萬元與一萬五千元兩方案「二擇一」,初估至少有五百萬戶家庭可以受惠。經建會預計明天將規劃案呈報行政院。
至於消費券經費來源,控制在一千億元以下,行政院將提出追加預算,最快本周四行政院會可望通過。據了解,總統馬英九十分關心消費券政策,指示行政體系「動作要快」、「力道要大」。
有關消費券的使用限制,財經相關官員透露,為達刺激景氣效果,將不設太多限制,原則上持券者只要在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店都可以使用,希望刺激消費的效果一切程序從速、從簡。因為商家須開立發票,一般傳統菜市場可能排除在外。
未來民眾是拿到儲值卡還是提貨券?官員指出,儲值卡的成本較高,防偽功能較好;反之提貨券的成本低廉,防偽功能欠佳,所以發放形式目前尚未定案,仍待本周邀集相關部會繼續研商。
財經官員估計,若每戶發一萬元,總經費約六百億元;若每戶發一萬五千元,總經費約九百億元。因為經建會擬設計排富條款,家庭年所得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為消費券發放對象,估計受惠家庭約五百萬戶,占全國總家庭數百分之八十八。
官員強調,具體細節會很快出爐,希望本周四即可提報行政院會處理,並在本會期向立法院提出追加預算。
資料來源:YAHOO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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